茅箭法院法官耐心调解被告偿还当事人65000元欠款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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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北新闻网十堰频道 发布时间:2008年2月25日8:51 文章编辑:陈华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2月25日讯(耿明军 冀思安)近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白浪法庭的冀思安、吕杰两位执行法官,对被告做6个小时思想工作,使其偿还当事人650000元欠款。
 
    据了解,2002年10月15日,被告舒某向原告刘某借现金50000元,并出具了欠条一张,欠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2004年8月24日,刘某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舒某与其妻子关系偿还借款及利息,后提出异议。2005年1月20日,刘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舒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当事人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刘某申请执行,但因舒某一直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而无法执行。
 
    当法院白浪法庭的法官冀思安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的电话,得知被执行人舒某已回家过春节,他立刻与该庭庭长王建涛取得联系,汇报了案情,说明了被执行人舒某一直逃避执行,常年不在家的情况。王建涛当即表示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执行,安排法庭另一执行员吕杰协助冀思安于第二天前往被执行人舒某位于白浪的东风公司车桥厂杜家湾家属区住所进行执行,法庭其他人员在市内待命,以备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在被执行人舒某住处,冀思安敲门说明来意,被执行人舒某拒不开门,并且情绪激动,后在经过执行法官的反复劝说,舒某最终还是把门打开,但在交谈中抵触情绪明显。
 
    经过耐心开导为其宣传法律,舒某统同意在其协调下与申请人商量。在协商中,双方当事人为原来的纠纷争吵了数次,二位执行法官在不断劝解,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交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了:本息一共76000元的款项,被执行人舒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65000元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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