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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检查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4日7:45 文章编辑:吕正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8月24日讯(陈德文 张赐中):为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系统内部监督,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竹山县检察院自8月23日开始,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本次检查的范围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该院办理的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案件、不起诉案件、提起公诉后撤回的案件、无罪判决案件、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未提出、提请抗诉的,且当事人未息诉的案件。
 
    为确保本次案件质量检查工作不走过场,该院成立了案件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采取先由科室自查、再由院领导分组复查的办法逐一检查,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检查不细致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并于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