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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保守国家秘密法》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9月10日5:37 文章编辑:吕正
    十堰新闻频道9月10日讯((饶正勇 张赐中):为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9月6日至9日,竹山县检察院开展了学习贯彻《保守国家秘密法》活动。一是于9月6日下午召开了全院保密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进一步强调做好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干警的保密意识,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二是修定完善了《竹山县人民检察院涉密电脑维修报废及专线网管理办法》、《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络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办法》、《关于强化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的暂行规定》等保密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三是于9月8日下午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学习贯彻《保守国家保密法》知识测试,确保保密意识入脑入心。四是院保密委员会突击对各科室局的保密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现场批评指正,限期进行了彻底整改。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加大了对保密设施投入,夯实保密工作基础,在机要室、传真机房、文印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都安装了 “三铁一器”设施,达到了规范的防盗、防潮、防火、防尘要求;对三级专线网、局域网内信息传输和数据库进行加密处理,创建访问控制技术,强化病毒防范技术,构筑防范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的双重屏障,消除泄密隐患。对计算机中涉密的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加密防护,做到了涉密计算机与因特网实行隔离、上网计算机不能处理涉密信息、上网信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院保密委员会随时进入各部门办公、办案工作区和文印、档案室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抽查保密意识是否清楚,现场环境有无隐患,设备监控有无死角等。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完善保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类案件的宣传报道实行严格审批制,把握好时机和尺度,以保证案件的顺利侦结。按照《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规定》进行公文处理、传阅。该院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别与检察长签订保密责任状,作出了书面承诺,并与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相挂钩,确保了保密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