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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窗入室盗窃 耗子锒铛入狱
信息来源:十堰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2010年9月28日6:37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新闻频道9月28日讯(陈双 吴琼)无业男子罗某和覃某从广西流窜至十堰城区,采用爬下水管道的方式翻窗入室窃得近8000元财物。近日,这两名窃贼均被茅箭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刑。
 
    2010年4月1日凌晨,罗某、覃某来到十堰市茅箭区顾家岗某小区,由罗某入室盗窃,覃某望风,采用爬下水管道的方式翻窗入室盗窃,其中盗窃陈某某家笔记本电脑一台,鉴定价值6050元,现金1500元等物品,盗窃郭某某家现金100余元,共计价值7992余元。
 
    茅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罗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覃某系从犯且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遂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零六个月,覃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